一、办理保安许可证需要具备的条件
1、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2、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管理人员有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5年以上、审判、检察、司法行政或者治安保卫、保安经营管理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记录;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员有保安师资格证书,5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无不良记录;
3、具有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备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交通工具等;
4、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二、保安员的权利
1、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2、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3、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
4、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
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