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保安公司保安员突发事件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一、原则
保安人员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辅助力量。在日常协助公安人员维护治安秩序和护卫客户的安全时,必须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处理问题应遵守的原则:依法办事,执行公司各项规章,不徇私,以理服人。
二、方法
不同性质的问题,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
1.对一般纠纷或违规的情况,可通过说明教育办法解决,主要是分清是非,耐心劝导,礼貌待人。
2.对一时解决不了又有扩大趋势的问题,应采取“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逆”的处理原则,尽力劝开,耐心调解,把问题引向缓解,千万不要让矛盾激化,不利于问题解决。
在处理上,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如违反情结明显轻微,不需要给予处罚的,可当场予以教育。如需要给予治安处罚的,交公安机关处理;违反客户有关规章的,交客户处理。
3.对于犯罪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把犯罪分子抓获送公安机关。
二、执勤中遇到不执行规定不听劝阻的处理
在执勤过程中,如遇到不登记不出示证件强行进入,强行在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在不该堆放垃圾的地方堆放垃圾等,可采取如下方法:
1.处理问题时先敬礼、态度和蔼、说话和气、以理服人。
2.对不听劝阻者,应立即报告客户单位/护卫点负责人,请客户单位/护卫点负责人按规定处理。
3.发生纠纷时,保安员一定要冷静,避免争吵。一面按制度执行,一面向客户单位报告,请有关领导前来处理。
4.若遇到个别人员蛮横无理,打骂保安人员,可由护卫点负责人或中队长连同客户单位保安负责人同此人共同协商妥善处理,若情节严重,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