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保安押运常遇问题的处理
一、保安紧急情况的处置原则
1、合法性原则。在处理保安紧急情况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做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不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不办,做学法、懂法、守法的模范。
2、安全性原则。在处理保安紧急情况时必须以确保客户和被保护目标的安全为最高标准。
3、减少损失原则。在保安勤务中,紧急情况一旦出现,保安人员在处理工作中出现紧急情况时,一定要坚持尽量减少损失原则,即将紧急情况或事件中的人员伤亡、物质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二、押运途中常遇问题的处理
1、运钞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事故:车长要及时向大队领导报告,大队领导及时报告公司领导,驾驶员向交通管理讲明情况,让其记下车号,由公司派人处理。
2、运钞车被围攻。执勤中,因警戒或其他原因发生纠纷被围攻时,押运队员应保持冷静,以免事态进一步扩大,车长迅速向大队领导汇报。如事态严重,大队领导速报公司领导,应突指挥员按《突发事件预案》实施(是否持枪由总指挥决定),在增援人员未到时,在场处置的人员要有理有节,灵活果断。如事态恶化,已无法化解,必要时可向110报警,以求帮助。
事情平息后,车长要将被围攻过程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领导报告,接受调查。
3、运钞车遇交通受阻。运钞车遇到交通受阻时,押运员要提高警惕,严密监视周围情况,必要时下车警戒,禁止无关人员接近、围观,同时车长了解受阻原因,及时妥善处理。必要时,报请大队领导和银行保卫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改道行驶。
4、运钞车发生故障。发生一般常见故障,能及时排除时,驾驶员尽快排除故障。押运员需下车加强警戒,密切观察周围情况,禁止无关人员接近、围观,车长要及时向大队领导汇报情况。
5、运钞车被暂扣。运钞车在执勤途中因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暂扣时,车组人员应立即向大队领导汇报,并主动向交警出示“免检通行证”,诚恳地向交警说明正在执行押款任务,一旦停驶将造成银行停业。可让交警记下车号、驾驶证、姓名等,使运钞车尽快离开现场,待执行完任务后再接受处理。
6、运钞车遇非交通管理人员拦截。运钞车运输途中遇到非交通管理人员拦截车辆时,车组人员要以防有诈,保持高度警惕。车长应机智果断迅速处理,劝其离开,原则上车辆不得停留。严禁无关人员以各种理由搭车,当有人借故搭车时,应予拒绝。
7、运钞车遇群众求助。运钞车在行驶途中,遇群众求助时,车组人员要保持警惕,车长马上了解情况,讲明正在执行任务,同时向大队领导汇报,由大队报有关部门解决。
8、运钞车途中发现路障。运钞车在运输途中发现路障时,押运员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小心通过,需要绕行的报大队领导批准后绕道行驶。
9、行人在上下款时闯警戒线。行人在上下款时闯警戒线时,押运员应保持警惕,态度和蔼,及时劝阻,并视情况灵活处理(对年纪大的老人,小孩可放行),对态度蛮横,无理取闹的人要果断处置,在采取行动前先向大队领导汇报,及时拨打110报警。
10、运钞车晚点。运钞车因各种原因造成晚点时,车长应及时与大队联系,报清行驶路段、晚点的原因,并向服务单位保卫科领导或网点负责人报告。车辆到达目的地后,车长应主动与服务单位网点负责人解释晚点原因,以求得谅解。
11、运钞车不能靠近网点。运钞车因道路施工等原因不能靠近网点时,车长应及时向大队领导报告,大队领导接到报告后,与网点有关负责人联系,请求银行增派保安人员协助配合警戒、护卫,押运人员严密警戒,高度警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迅速上下款。
12、可疑人员或车辆跟踪运钞车。执勤中,发现有可疑人员或车辆跟踪运钞车,车组人员立即做好战斗准备,车长及时向大队领导报告,报清可疑人员或车辆的地点,可疑人员的人数、衣着相貌特征。可疑车的型号、颜色、车牌号码等,并严密监视动态。如被其跟踪或故意压车阻挡,车长立即报请大队领导改道行驶,随时与大队保持联系,必要时可报警。
13、押运途中遇到抢劫。押运途中如发生抢劫,首先应报告大队或公司领导,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倘若犯罪分子暴力拦截押运车辆,须加快速度冲过去,如果歹徒追赶,要选择有利地形地物掩护自己,然后向歹徒还击。如果发现歹徒人数较多又持有枪支等凶器时,须迅速掩护运钞车辆向安全地带转移,并及时就近报警,以取得警方的支援。如果犯罪分子抢走了一定数量的押运款物,须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追缴。
14、押运途中发生盗情。押运途中如发生盗情,须迅速予以制止,要密切注视有盗窃嫌疑的人;对于抓获的现行盗窃分子,要扭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5、押运途中遇群众哄抢款物。押运途中如遇群众哄抢款物时,首先应报告大队或公司领导,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同时必须坚决制止,要慎重冷静进行处理,要向哄抢群众宣传有关法律、法令,促使其停止哄抢行为;特别要先做那些带头哄抢人员的工作,并记住他们的体貌特征,如有条件,要弄清他们的身份。
16、运钞车发生误报警。车长迅速使用通讯工具向技防部报告:“技防部,我是某大队某号车,刚才本车属于误报警。”
17、运钞车发生火灾。火势较小,能及时扑灭时,驾驶员迅速用车内的灭火器进行扑救,车长立即组织押运员对运钞车四周进行警戒护卫,驾驶员兼车长的,车长指定负责人组织扑救,并及时向大队领导报告,报清火灾情况、车辆所在位置,并请求派车增援。
火势较大,无法控制时,车长应立即拨打119和110报警,报清火灾情况、车辆所在位置,同时指派一名押运员向大队领导报告,报警完后迅速组织自救,车长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实施款物的转移,款物转移后,押运员要严密警戒,并保护好现场。公司接到报告后,按《突发事件预案》实施,增援车辆赶到现场后,车长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