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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保安员应掌握的法律知识

发布时间:2022-11-30   阅读:691次
   做好保安服务,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事。保安员要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运用法律知识为客户服务,预防犯罪、打击犯罪。保障客户的合法利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什么是治安管理:
 
        所谓治安管理,是必须通过现行的科学技术手段与管理手段,依靠各种先进设备与工具,防止和终止任何危及或影响公司财物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财物不受损失,工作,生活秩序正常,比如火警、偷盗、水管破裂、滋扰以及噪声等,还有如自然灾害、人为事故、流氓活动以及各种破坏活动的预防与阻止。
 
       二、正当防卫的定义:
       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 、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必要损害的行为。
 
  三、正当防卫的条件:
      1)必须是对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3)防卫的目的必须正当;
 
      4)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者实行;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为正好足以制止不法侵害者的侵害行为,又不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四、防卫过当的定义:
 
      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五、防卫过当的法律责任: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六、紧急避险:
      就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他人人身或财产的行为。
 
      七、紧急避险的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八、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如果险情是由自然原因引起,行为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则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要求补偿,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可见,紧急避险因具有合理性、正义性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关键在于要控制损害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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